债务担保的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主债权:即债务人原本应履行的债务金额。这是债务担保最基础的保障内容。2.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比如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利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人需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3. 违约金:若债务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当债务人违约时,违约金也在担保范围内。例如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4. 损害赔偿金: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赔偿。像因债务人延迟交货导致债权人生产停滞的损失赔偿。5.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当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债权时,这些合理费用也可要求担保人承担。例如债权人聘请律师追讨债务所支付的律师费。具体的担保范围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一般按照上述法定范围确定。在实际处理债务担保纠纷时,需依据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界定担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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