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即名义股东,其享有一定权利:1. 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2. 分红权:按照其登记的出资比例或约定,享有获取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盈利时,应按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3. 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清算后,有权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分配比例按其出资比例确定。4. 部分参与管理权:可出席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5. 股份转让权: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条件下,有权转让其持有的股份。6. 优先认购权:当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权利。不过,挂名股东虽享有这些权利,但需注意其与实际出资人的内部约定,避免因权利行使引发纠纷。同时,在行使权利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权利行使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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