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1. 首先确定债务性质: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即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2. 双方协商分担: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3.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 共同财产偿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5. 不足部分分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6. 对外连带清偿: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7. 内部追偿:一方承担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店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若离婚时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决分担方式。若一方偿还了全部债务,可依据上述规定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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