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幼儿园受伤,责任划分如下:1. 幼儿园责任:若幼儿园存在过错,比如设施设备不安全、教师未尽到监管职责等导致小孩受伤,幼儿园需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就需对小孩受伤负责。2. 第三人责任:如果是幼儿园里的其他小孩或者外来第三人导致小孩受伤,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例如,另一个小朋友打闹致使受伤,打人小朋友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等责任,若幼儿园当时没有及时制止等,也要承担一定补充责任。3. 家长责任:家长有一定监护责任,但小孩在幼儿园期间,幼儿园承担主要管理教育责任。不过家长也需配合幼儿园做好相关事宜,比如提供小孩的健康状况等信息。总之,小孩在幼儿园受伤,要先确定受伤原因,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幼儿园、第三人等各方责任,以保障受伤小孩得到合理赔偿和妥善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