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中主体和客体存在多方面区别:1. 定义不同: 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 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比如物、行为、智力成果等。2. 作用不同: 主体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决定着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其行为和意志影响着法律关系的走向。 客体是主体权利义务的载体,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就无所依附。3. 范围不同: 主体范围相对固定,主要就是上述提到的几类。 客体范围广泛,物涵盖动产不动产等;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智力成果如著作、专利等。4. 性质不同: 主体具有能动性,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法律关系。 客体是被动的,是主体行为作用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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