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录视频并非必须要有他人在场。从法律规定来看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如果是遗嘱人自己录制视频遗嘱清晰表达遗嘱内容、自身身份、日期等关键信息能保证遗嘱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无需他人在场。但为避免日后产生争议最好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视频中记录见证人的相关信息。优势在于自己录制操作简便如果内容清晰明确可直接作为有效遗嘱。劣势在于缺乏见证可能引发对遗嘱真实性的质疑。缺失的关键证据可能就是见证环节。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若视频遗嘱不符合形式要求可能无效。程序上证明遗嘱真实性可能存在困难。解决路径方面协商和调解较难直接依据视频遗嘱处理。行政投诉无用。仲裁和诉讼中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视频遗嘱是否有效。建议遗嘱人尽量按照法律规定有见证人在场录制视频遗嘱并确保视频完整、清晰记录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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