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的遗弃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扶养的另一方故意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遗弃行为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存在扶养义务比如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责任。二是一方有能力扶养却故意不履行。例如一方生病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有经济能力却拒绝照顾、提供生活费用等。遗弃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伦理也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应互相扶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对于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还可能构成遗弃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遵守扶养义务共同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避免出现遗弃等伤害对方的行为。若遭遇遗弃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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