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能自愿放弃监护权。核心法律关系监护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现有证据及分析一般不存在父母放弃监护权的证据情况。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抛弃。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若父母试图放弃监护权可能导致监护关系混乱对子女成长极为不利。比如孩子无人妥善照顾和教育。策略不存在放弃监护权的合理策略。父母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子女权益。总之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定且不可自愿放弃的必须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以确保子女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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