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如下管理他人事务这是无因管理的前提。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如为他人修缮房屋;也可以是有关人身的如救助溺水者。为他人利益管理管理人主观上需有为他人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若管理人是为自己利益管理事务即便客观上有利于他人也不构成无因管理。例如误将他人事务当作自己事务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管理人对所管理事务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未与他人约定管理该事务的义务。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属于法定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基于委托合同管理事务属于约定义务也不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管理行为需对本人有利且不违背本人意愿。但在本人意思违反法律或违背公序良俗时管理人管理事务虽违反本人意思也构成无因管理如救助自杀者。无因管理之债一旦构成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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