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按如下规则处理核心法律关系同居关系财产纠纷。适用法律条文主要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现有证据方面需区分书证(如财产购买凭证等)、物证(财产本身)等类型。证明力较强的是直接能体现财产来源、出资情况等的书证。证据链完整性很关键要能相互印证财产的取得、归属等情况。优势在于若有明确出资证明等可清晰界定财产归属。劣势可能是证据缺失比如财产来源不明等。关键证据可能包括财产购买合同、出资转账记录等。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若证据不足可能无法准确分割财产。程序上可能面临举证困难。解决路径协商是最便捷的双方可根据证据协商分割方案。调解也是不错选择有第三方介入更易达成公平方案。行政投诉一般不适用此情况。仲裁需有仲裁协议通常也不适用于此类纠纷。诉讼是兜底方式优点是有强制执行力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建议先整理好现有证据能协商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调解最后再选择诉讼。比如有出资证明的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的一般按等分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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