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本身不存在有效期的说法。遗嘱公证是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这份公证书长期有效。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就一直具有法律效力。继承公证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对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相关事项进行公证证明。一旦办理完成其证明效力也是持续存在的。不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需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办理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时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增强公证书的证明力。若后续涉及遗产分割等纠纷公证书可作为有力证据。优势在于公证书具有较高证明力能减少争议。劣势可能在于如果继承人长期不主张权利可能因诉讼时效问题面临风险。关键证据如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需妥善保存。解决路径方面协商是最便捷的方式能快速解决纠纷;调解可在中立第三方主持下达成和解;若协商、调解不成可考虑诉讼或仲裁诉讼需遵循法定程序仲裁则需依据事先约定的仲裁协议各有利弊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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