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核心法律关系为合同关系。具体法律条文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即便一方当事人无权处分标的物其所订立的合同并不因无权处分这一情形而当然无效或效力待定。现有证据若能证明合同订立过程符合合同有效的一般要件如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等合同即为有效。优势在于保障了交易的稳定性和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利益。劣势可能在于若无权处分人最终无法履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等义务相对人可能面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风险。关键证据在于合同文本、双方沟通记录等能证明合同订立情况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材料。风险方面实体上若无权处分人无法履行相对人有损失的风险;程序上可能涉及诉讼等耗时费力。解决路径上协商可快速解决成本低但可能难以达成一致;调解居中调和利于维护关系;诉讼严格依法律程序能保障权益但成本高、时间长。建议先尝试协商或调解明确合同效力及双方权利义务若无法解决再考虑诉讼在诉讼中积极举证证明合同有效及自身权益受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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