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 客观要件 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债务人的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劳务等非财产行为一般不适用。 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即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使债权人债权有不能实现之虞。2. 主观要件 若债务人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债权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若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债务人与受益人主观上存在恶意。债务人须明知其行为有害于债权受益人须明知该情形且具有恶意。在实践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有充分证据证明上述成立要件。优势在于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保护自身债权的权利;劣势在于需承担举证责任若证据不足可能败诉。关键证据如债务人转让财产的合同、交易记录等。风险方面实体上可能因不符合成立要件败诉程序上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等。解决路径有协商可促使债务人主动纠正行为;调解由中立第三方协调;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建议债权人先收集证据判断是否符合撤销权成立要件再选择合适路径如先尝试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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