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对不同的投标申请人采用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或者招标文件发售价格。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3.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4.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5.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6.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7.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8.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9.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10.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11.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12. 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13. 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一旦出现招标无效的情形可能导致招标活动重新进行影响项目进度和各方利益因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严格依法进行招标活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