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立案时可以找检察院。核心法律关系这涉及到刑事立案监督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条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证据分析若要向检察院反映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案件应当立案。比如存在犯罪事实的证据像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能证明犯罪行为发生及犯罪嫌疑人情况的材料。优势在于检察院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职责劣势可能在于证据不足难以有力说服检察院。关键证据可能包括证明犯罪行为发生的直接证据或能证明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手段等的间接证据。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方面若证据不足检察院可能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策略上协商基本无用;调解不适用于此;行政投诉无直接作用;可选择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这是有效的途径。具体步骤是先准备好证据材料向检察院提交申请书说明情况及理由等待检察院审查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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