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有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例如若某一时期一年期LPR为3.85%则四倍LPR为15.4%即该时期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15.4%。超出此上限的利息约定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在借贷关系中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对于已经支付的超过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从风险与策略角度看出借人若约定利率过高可能面临利息主张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借款人若遭遇过高利息要求支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应明确知晓合法利率界限以确保自身权益受法律保护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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