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具体定罪标准如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这里的“未还”是指在案发前未归还。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营利活动包括投资、经商、购买股票、炒房等。进行非法活动。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例如公司员工甲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20万元用于炒股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在认定挪用资金罪时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挪用金额、用途、时间等因素。司法机关会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以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公正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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