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认定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要注意与非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虽有滥用职权的行为但未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例如犯罪行为导致大量资金被骗取、公司经营陷入困境等严重后果的量刑可能相对较重;而情节较轻、危害后果较小的量刑则相对较轻。如果涉及该罪名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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