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本案属于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证据分析优势若有双方关于合同未生效原因的沟通记录、协商解除意向等书证可有力证明解除意愿。劣势缺乏相关证据时难以证明解除的合理性。关键证据缺失证明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的书面或电子数据证据。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败诉风险在于无法证明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或约定事由。执行风险基本不存在因合同未生效。时间和金钱成本主要是诉讼费用。解决路径 协商双方直接沟通达成解除合同的一致签署解除协议简便快捷成本低。 调解可请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促成双方达成解除合意有一定灵活性。 诉讼若协商不成可起诉但需承担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且结果不确定。建议优先尝试协商解决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若协商无果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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