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取得的财产并不都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然而也有一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婚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因为该赔偿金是基于其个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受伤一方未来生活的保障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认定婚后财产性质时关键在于依据法律规定结合财产的取得来源、方式及相关合同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对财产性质存在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确定。协商和调解相对灵活、成本低但可能无法完全满足诉求;诉讼则较为规范、具有强制执行力但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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