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来说这个“合理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若合同未约定出租人会先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通知承租人限期支付房租。若承租人在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仍未支付比如一周到半个月左右出租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前出租人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催款通知、承租人的回复等以证明承租人存在逾期不交房租的事实以及自己已履行了通知义务。如果面临承租人不交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可以先尝试与承租人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房租。协商不成的话既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申请仲裁(前提是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仲裁程序相对灵活且高效。诉讼的优势在于有强制执行力保障但时间可能较长;仲裁的优势在于专业性和效率但需事先约定仲裁条款。总之出租人在承租人不交房租时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谨慎选择解除合同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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