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人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应向管理人申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操作如下:1. 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准备好相关债权证明材料,如合同、借据等,向管理人提交申报。2. 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和审查。3.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人会进行核实和处理。4. 经过审查确认的债权,将在后续破产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总之,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是公司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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