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之所以应当准予离婚,是考虑到双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经历了一年的分居,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感情确已破裂。此时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法律为了保障其婚姻自由权利,作出准予离婚的规定。操作要点如下:1. 首先要明确已经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事实。2. 需证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比如提供租房合同、分居协议、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分居状态持续一年的证据。3.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等待法院审理并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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