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1. 欺诈、胁迫情形: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另一方欺诈、胁迫等手段,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受欺诈、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 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一方对财产分割等内容存在重大误解,也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 显失公平: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同样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总之,离婚后并非绝对不能撤销离婚协议书,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撤销情形。一旦决定申请撤销,需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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