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立功不一定能提前释放。1. 立功表现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罪犯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罪犯甲向监狱检举了同在押的乙曾实施的盗窃犯罪,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甲这就属于立功表现。2. 减刑与提前释放的关系:立功通常会导致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但减刑并不等同于提前释放。3. 提前释放的条件:提前释放主要是指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立功表现,可能会在满足假释其他条件时,更有利于获得假释从而提前释放。总之,监狱立功会对罪犯的刑罚执行产生影响,可能获得减刑等,但提前释放需符合更严格的假释等法律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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