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拿民工工资卡取钱是否判刑需要分情况来看:1. 如果老板经民工同意: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犯罪。因为双方达成了合意,属于民事上的委托代理行为。例如民工委托老板帮忙从工资卡取钱用于特定用途等,只要老板按照民工的意愿合理使用款项,就不涉及刑事问题。2. 如果老板未经民工同意擅自取钱: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如果老板擅自取走民工工资卡内较大数额钱财,可能涉嫌盗窃罪。比如工资卡内有几万元,老板私自取走且拒不归还,达到当地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一般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老板是利用职务便利:比如老板是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利用管理民工工资卡的职务便利擅自取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这里的财物包括工资卡内的工资款项。总之,老板未经同意拿民工工资卡取钱,可能因行为性质不同而涉嫌不同犯罪,关键在于其行为方式和涉及金额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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