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要生效,需满足以下条件:1.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才有可能有效。2. 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愿。3. 遗嘱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遗嘱处分他人财产。4. 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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