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 主体:本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3.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诈骗得逞,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4.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包括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情形。比如,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誉、履约能力等不进行审查;对合同条款不认真审核;盲目轻信对方,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等。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可认定为重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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