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如下:1. 修复:若工程质量问题可通过修复解决,施工方应负责修复至合格标准。依据《建筑法》规定,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修复。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因施工方原因导致,费用由施工方出;若是设计等其他原因,按责任划分承担。2. 加固处理:对于一些虽有质量问题但经加固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可进行加固处理。比如部分结构强度不足的情况。加固方案需经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认可,确保加固后符合安全标准。3. 返工重做:若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修复或加固达到合格,应返工重做。返工费用同样由责任方承担。4. 降低标准使用:在特殊情况下,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可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部分降低标准使用。但需明确告知使用方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签订相关协议。不过这种方式一般是在无法返工或其他处理方式成本过高且不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前提下采用。5. 拆除重建:若工程质量问题极其严重,已无修复、加固等价值,应拆除重建,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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