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通过人数根据决议事项不同而有不同规定:1. 普通决议:一般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持有表决权100万股,若某项普通决议获得51万股以上表决权同意,该决议通过。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 特别决议: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比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决议,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共150万股,至少需100万股以上表决权同意才有效。这是因为这些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需更高比例股东同意以保障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样是考虑到特别决议事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