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孕期离婚抚养费情况:孕期离婚,孩子出生后,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 抚养费的确定因素:首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比如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情况等。还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 支付方式:可以定期支付,比如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一次性支付后,若孩子实际需求有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可能仍需调整抚养费数额。4. 支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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