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要求孩子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具体情况如下:1. 若离婚时双方就抚养费达成协议,一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2. 若离婚时未涉及抚养费问题,之后因生活变化等原因,子女确实需要更多费用,抚养孩子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3. 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4. 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孩子的实际需求、对方的支付能力等情况,以便法院准确判定抚养费数额。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