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费用的承担方式如下:1. 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预交。如果原告胜诉,可要求被告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 其他诉讼费用:如申请保全措施、鉴定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申请方或责任方承担。3. 最终承担: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方。通常会判决败诉方承担主要费用,但也可能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担。比如,双方都有一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法院可能会让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费用。4. 协商承担: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费用的承担方式,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认可。总之,起诉离婚费用的承担原则是过错方多承担,无过错方少承担或基本不承担。若双方无明显过错,法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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