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子女抚养纠纷一般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1. 主体资格:孩子是抚养关系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通常需要由直接相关的主体来主张权利。在同居子女抚养纠纷中,孩子有权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2. 利益保护:以孩子名义起诉能更直接地保护孩子的利益。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如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要,来判定父母应承担的抚养责任。3. 法定代理人:在孩子作为原告起诉时,需有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一般情况下,由与孩子生活的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要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参与诉讼活动。4. 诉讼请求:诉讼请求通常包括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确定抚养权归属等。抚养费数额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总之,同居子女抚养纠纷应以孩子名义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孩子获得合理抚养,维护其健康成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