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工程合同纠纷中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诉讼时效。比如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此时知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优势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便于当事人知晓维权时间节点。劣势在于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可能以时效抗辩导致当事人丧失胜诉权。关键证据可能包括合同、工程验收文件、付款凭证等若缺失可能影响对纠纷发生时间及权利受损情况的证明。风险方面败诉风险存在因超过时效被驳回诉求的可能;执行风险在于即使胜诉若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也可能无法实现权益;时间成本上可能因诉讼耗费大量时间;金钱成本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解决路径协商较为灵活高效成本低但可能无法解决根本问题;调解由第三方介入利于快速解决纠纷;行政投诉可能解决部分问题;仲裁一裁终局专业性强;诉讼是最终保障但程序相对复杂。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如先尝试协商、调解不成再考虑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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