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现有证据若有合同、付款凭证、催款记录等书证证明力较强。优势在于合同约定明确支付条款劣势可能在于缺乏发包人明确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的直接证据。缺失关键证据可能是发包人对工程款金额有异议的相关证明。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若证据不足可能败诉无法顺利获得工程款。程序上可能面临较长诉讼时间和成本。解决路径方面协商可快速解决利于双方保持合作关系但可能无法满足承包人全部诉求;调解由第三方介入利于双方达成妥协;行政投诉可借助行政力量但效果不一定理想;仲裁需有仲裁协议一裁终局;诉讼是最终保障但周期长。建议先尝试协商或调解准备好充分证据。如协商不成可发函催告发包人支付保留凭证再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保障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