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涉及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对于老人脑萎缩的情况需要判断其立遗嘱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脑萎缩导致老人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即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那么其所立遗嘱无效。若老人虽有脑萎缩但仍能清晰表达自己真实意愿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符合法定形式等要求下遗嘱可能有效。优势与劣势及关键证据 优势若能证明老人立遗嘱时有清晰的意识和表达能力遗嘱形式合法对遗嘱生效有利。 劣势脑萎缩可能影响其行为能力判断若缺乏相关证据证明其立遗嘱时的状态存在遗嘱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关键证据老人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评估报告、医院诊断证明及立遗嘱过程的相关视听资料等能证明其行为能力和真实意愿的材料。风险与策略分析 风险败诉风险在于无法证明老人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导致遗嘱被认定无效。执行风险可能因遗嘱无效产生继承纠纷。时间金钱成本方面诉讼可能耗费较多时间和费用。 策略可先尝试协商解决继承问题。若协商不成选择诉讼的话要充分准备证明老人行为能力的证据。调解也是不错的选择能相对快速和平地解决纠纷减少各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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