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被非法剥夺是严重侵犯公民政治权利的行为。首先核心法律关系属于公民政治权利受侵害范畴。适用的法律条文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若遭遇选举权被非法剥夺可采取以下处理方式协商与侵权方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恢复选举权。优势在于成本低、灵活性高;劣势是若侵权方不配合协商可能无果。关键证据需证明自身选举权被侵害的事实如相关通知、他人见证等。向选举委员会投诉选举委员会有权处理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其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优势是专业性强、处理效率可能较高;劣势是若证据不足可能无法有效解决。需提供如选举程序违规的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提起诉讼以侵权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选举权并赔偿损失。优势是有强制执行力;劣势是程序复杂、时间成本高。需准备充分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如选举资格证明、侵权行为的详细证据等。多维度风险与策略分析协商可能无法解决问题;投诉处理结果可能不令当事人满意;诉讼有败诉风险需承担时间和金钱成本。综合考虑应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选举委员会投诉必要时果断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的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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