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及适用条文这属于抚养权变更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证据分析优势证据如果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期间存在严重疾病、伤残无力抚养或者有虐待、不尽抚养义务等行为的相关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将对变更抚养权有利。劣势证据若没有上述法定情形的有力证据仅以自己现在条件变好等主观理由要求变更可能较难获得支持。关键证据缺失缺乏能直接证明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或孩子明确表示愿随自己生活且自己有抚养能力的关键证据。 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败诉风险较大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存在法定变更情形法院可能驳回请求。时间成本方面诉讼可能持续数月。金钱成本包括诉讼费等。策略协商先尝试与对方沟通看能否达成一致变更抚养权。调解可通过相关调解机构介入。若协商和调解不成再考虑诉讼。诉讼时要充分准备证据证明符合法定变更情形以增加胜诉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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