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证据分析优势证据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证明、付款凭证等能证明工程事实及付款情况的书证。劣势证据若缺乏明确约定付款时间和方式的条款可能对主张不利。关键缺失证据如催告发包人付款的书面通知等可能影响后续维权。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败诉风险方面若证据不足或法律适用错误可能败诉;执行风险方面若发包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工程款难以追回。解决路径 协商直接与发包人沟通要求支付工程款优点是成本低、效率高缺点是可能协商不成。 调解找第三方调解机构利于快速解决但调解结果可能无法完全满足诉求。 诉讼可向法院起诉能通过法律强制保障权益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建议先收集完善证据书面催告发包人付款若协商无果及时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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