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否收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首先核心法律关系涉及到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满后若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尚未完结且存在需要继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情形比如案件证据仍需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可能存在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就有可能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如逮捕进行收监。若不存在上述情形监视居住期满应当及时解除。从证据角度看如果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且嫌疑人有妨碍诉讼风险那么收监可能性较大;反之若证据不足或嫌疑人无相关风险期满解除监视居住的可能性大。风险与策略方面对于嫌疑人及其家属而言若担心期满后收监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提供线索等争取良好表现以降低被收监风险。司法机关则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收监避免随意延长或变更强制措施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总之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否收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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