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消费网络盗窃案件中一般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就会立案。例如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可能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达到立案标准;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也可能会立案。如果遭遇消费网络盗窃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消费记录、交易凭证、与网络平台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维权和立案都至关重要。对于此类案件可采取的解决路径有协商与网络平台协商要求其协助处理并赔偿损失。优点是快速便捷成本低;缺点是平台可能推诿责任协商结果不一定理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立案后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盗窃者责任。优点是有强制力保障权益;缺点是程序相对复杂可能耗费时间和精力。投诉平台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网络平台促使其加强管理。优点是可能推动平台改进;缺点是不一定能直接解决盗窃损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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