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离婚后探视权纠纷。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优势与劣势及关键证据 优势享有探视权是法定权利有法律支持。 劣势对方不配合难以自行实现探视。 关键证据需证明对方拒绝探视的事实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风险与策略分析 风险若诉讼可能面临时间成本且结果不确定。 策略 协商先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探视的重要性争取达成一致。 调解可找中立第三方调解如居委会等。 诉讼若协商、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探视权。起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具体步骤和建议先收集对方拒绝探视的证据如孩子的陈述、双方的沟通记录等。然后尝试与对方协商不成则可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探视的方式和时间等。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按照法律程序推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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