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监护人。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从监护权的产生来看父母基于亲子关系当然取得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爷爷奶奶要成为监护人需满足法定的特定条件。优势在于如果父母确实丧失监护能力等法定情形出现爷爷奶奶有成为监护人的法律依据。劣势在于通常情况下他们并非优先的法定监护人。关键证据方面若要证明父母无监护能力需要有相关医疗诊断、经济状况证明等能体现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材料。风险与策略分析若爷爷奶奶想成为监护人需积极收集父母无监护能力的证据通过合法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确定监护权。协商解决较友好可与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也是不错选择借助中立第三方促成各方达成监护安排;必要时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确定监护人诉讼可能耗费时间和金钱但能获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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