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自杀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罪需分情况来看。从核心法律关系上这涉及到对生命权的侵害及责任认定。如果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对各自的死亡结果负责一般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两人相约跳崖各自实施了跳崖行为那么各自承担相应后果。但如果相约自杀过程中一方受托对另一方实施自杀行为提供帮助如提供毒药等导致另一方死亡这种情况下提供帮助的一方构成故意杀人罪。例如甲应乙的请求为乙提供毒药助其自杀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现有证据方面如果是有书面相约或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明相约自杀且能明确各方行为是重要证据。优势在于明确约定内容劣势可能在于证据存在删减、伪造风险。关键证据缺失可能在于没有对相约细节、实际行为过程全面记录。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面临刑事处罚。程序上证据不足可能败诉。解决路径上协商适用于双方对事件性质无太大争议可自行达成赔偿等协议;调解可由第三方介入促使双方和解;行政投诉不适用于此;仲裁需有仲裁协议;诉讼则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裁判。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相约记录、行为过程中的视听资料等以便准确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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