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这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主动供述的认定关键在于如实交代。如实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包括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供述的优势在于可能获得从轻处罚降低法律责任。劣势在于如果供述不彻底或虚假可能会面临更不利的后果。在证据方面主动供述的相关记录可作为书证证明力较强。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犯罪事实及主动供述情节对案件处理至关重要。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在案件处理中侦查机关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供述以提高办案效率、准确打击犯罪。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来说主动供述是争取从轻处理的重要途径。 解决路径上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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