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的承担需依据债务性质来确定。首先核心法律关系明确为夫妻债务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主要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例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或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均认定为共同债务。此类债务双方均有偿还责任。若一方主张某债务为个人债务则需提供证据证明。比如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债权人知晓为个人债务等。优势在于若能证明债务性质可合理分担。劣势在于证据不足时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关键证据可能包括借款用途的相关书证、债权人知晓情况的证明等。风险方面若认定为共同债务而一方无力偿还另一方可能承担全部债务。策略上协商是较好方式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担。调解也不错由法院居中调解确定分担比例。行政投诉一般不适用此情况。仲裁需有仲裁协议通常离婚纠纷不涉及。诉讼则是最后手段法院会依据证据判决。建议先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在诉讼中充分举证争取合理分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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