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核心法律关系这里不存在法定的赡养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此条明确了赡养义务主体主要是子女。现有证据类型及证明力分析在此问题中一般不存在特定证据。因为讨论的是一般性法律规定而非基于具体事实产生的证据。优势与劣势优势在于法律规定明确丧偶儿媳无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劣势在于如果丧偶儿媳基于道德等因素自愿承担赡养之后又不想继续履行时可能面临道德舆论压力。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风险不存在因不赡养公婆而面临法律强制要求履行赡养义务的败诉风险。程序风险无相关程序风险。解决路径 协商若儿媳与公婆家庭内部就赡养问题有协商需求可自行沟通协商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道德约束但无法律强制执行力。 调解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赡养事宜调解结果同样基于双方自愿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总体而言丧偶儿媳从法律角度无赡养公婆的义务但从道德等层面可自行决定是否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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