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就探望权单独提起诉讼是允许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关键在于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这是判断探望权行使与否的重要依据。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自己行使探望权对子女有利,如孩子愿意与自己相处的视频、照片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判决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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