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处罚滞纳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行政机关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且满足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一条件时可减免。权利义务:行政机关有依法执行及按规定减免滞纳金的权力和义务;当事人有按协议履行及申请减免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达成执行协议,且协议履行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实务建议:当事人若想申请免除滞纳金,可先尝试与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沟通协商,说明自身情况及采取的补救措施,争取达成执行协议。若行政机关拒绝,当事人可进一步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由复议机关或法院审查行政机关拒绝减免的决定是否合法。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能证明自身采取补救措施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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